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24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4年上海市汽油清净剂(燃油宝)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生产、销售的汽油清净剂(燃油宝)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1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3批次。其中实体销售5批次,发现不合格1批次;电商销售5批次,发现不合格2批次。
本次抽查所抽样品产地涉及上海市、天津市、山东省、甘肃省等6个省市。其中抽查到标称上海市生产企业共4 批次,不合格2批次;抽查到标称外省市生产企业共6批次,不合格1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SHSSXZ0204-2024《车用汽油清净剂产品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移交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2024年上海市汽油清净剂(燃油宝)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所检项目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
(1)破乳性项目标准中要求界面状况小于等于1b级,同时相分离程度小于等于(2)级。破乳性反映出汽油清洁剂的分水能力,表示产品与汽油的相容性。本次抽查有2批次产品该项目没有达到标准的要求。若破乳性不符合要求,易引发汽油产生乳化层,有乳化物析出,严重时会堵塞滤芯,影响行车安全。
(2)闪点(闭口)项目标准中要求大于等于60℃。闪点(闭口)是指可燃性液体挥发出的蒸汽在与空气混合形成可燃性混合物并达到一定浓度之后,遇火源时能够闪烁起火的最低温度。本次抽查有1批次产品该项目没有达到标准要求的下限值。如果闪点不合格,表示产品挥发性高,容易着火,安全性较差。
(1)看包装标识。确定该产品为车用汽油清净剂,主要用于清除燃油系统管路及喷油嘴积碳,防止进气阀和燃烧室形成积碳,避免汽油箱生锈和腐蚀等。市场上小包装车用汽油清净剂产品名称比较混乱,如××清净剂、××除碳剂、××燃油系统添加剂、××燃油系统清洁剂、燃油宝等,消费者购买时一定要根据包装上的产品特性、使用范围等仔细辨别。
(2)看执行标准。最新执行标准为GB 19592-2019《车用汽油清净剂》或企业标准,包装桶上应该有明确规定。
(3)看生产日期。GB 19592-2019《车用汽油清净剂》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最好选择该日期以后生产的产品,如果生产日期在2020年5月1日之前,应谨慎购买。
(4)看加剂比。包装桶上应该有明确的加剂比例,消费者应按照使用说明的配比进行添加。
(5)正规渠道购买。消费者在选择汽油清净剂时,应选择具有品质保障的产品,并从正规渠道购买。
(6)注意使用频次。产品连续使用了3~5次后,已达到清洁发动机效果,如过量使用,反而会增加燃烧室的积炭。
(7)不信虚假宣传。车用汽油清净剂很难起到改善油品品质的作用,部分产品夸大宣传,标称能提高燃油辛烷值,也就相当于提高汽油标号,对于此类宣传不可相信。